2025-02-08 09:12:59 | 宏博教育网
陕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学校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以内;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110%以内。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下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1)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2)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3)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中国语言文学基地和生物学基地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其第二志愿作为第一志愿,按录取原则安排专业。(4)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5)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龋在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对于实施高考新方案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同等条件下,等级高者优先。英语、英语(创新实验班)、翻译、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校后不得更换主修外语语种。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陕西省联考、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并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龋具体方案如下:(1)播音编导类专业:对于已经编制分省计划的陕西省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不低于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的80%和90%;对于未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学校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主要参考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分布及陕西省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确定;文化课在学校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2)其它艺术类专业:我校参照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陕西师范大学院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8年来,学校始终与民族命运同频共振,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始终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怀抱教育强国之志,以对国家、民族的赤胆忠诚和无私奉献,铸就了“扎根西部、甘于奉献、追求卓越、教育报国”的“西部红烛精神”,孕育了“两代师表”优秀师生群体,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50余万人,为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优质师资。
学校位于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是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二、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一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5个学院(部)、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现有专任教师2144人,其中教授623人、副教授854人。有全日制本科生18479人,研究生19988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11056人,非全日制研究生8932人),各类留学生484人。有纸本藏书411万册,其中馆藏古籍线装图书25万余册, 古籍善本700余部、9,000余册,电子期刊 8万余种,引进国内外电子资源92个平台,139种数据库(268个子库)。建有红烛校史馆和国内首座综合性教育博物馆(包括中国教育馆、妇女文化馆、历史文化馆、书画艺术馆),办有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百年名校、陕西省重点中学、陕西省首批示范高中,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学校出版总社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数字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出版传媒机构。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社科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坚持以培养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育质量。有本科专业71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0个,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陕西省特色专业22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1门、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8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8项,全国优秀教材奖1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2项,全国艺术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成果奖6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5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个,教育部“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拔尖人才培养改革项目2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是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第二批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现有国家级人才97人次,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79人次,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领军人才(含特聘教授)2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青年学者27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2人,另外还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人才290人次,其中“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0人、“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8人、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奖励基金获得者9人;陕西省特聘教授51人、陕西省青年人才29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6人、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40余人。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创平台2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原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平台28个。“十三五”期间,学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296项,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40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42项,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468项,承担理工科国家重大(重点)项目20项。100多项社科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其中9项成果获得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58项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档案局特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学校主办有《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首批入选教育部“名刊工程”建设的11种期刊之一。
学校坚持师范为本的办学定位,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建校78年来,逐步形成了“国家公费师范、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普通师范、地方委培师范”等多种师范教育形式共同发展的师范教育体系,累计招收公费师范生30500人,占国家招收公费师范生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在西部招收公费师范生21500人,占学校公费师范生招生总数的70%,居部属师范大学之首。是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领航工程培养基地、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西北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先后完成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高层次的培训团队培训、高水平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高质量的幼儿教师培训等任务。深度参与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牵头成立西部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与发展联盟,成立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开展西部基础教育“百校行”服务对接活动,引领陕西和西部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8个国家及地区的共计19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开发实质性学生交流项目160余个,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学习的学生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宏博教育网
立足新发展阶段,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西部红烛精神”,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按照“两条主线、一个根本、一个关键”发展思路,加快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大力推进人才和队伍建设,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实现加速发展、高质量发展,把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华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华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经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总数为3500名,其中本科3400名、高职100名。我校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批次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具体涉及到各省的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院校简介华东师范大学院校简介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东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七条文史、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盛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级差1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
南京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南京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第六条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第七条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盛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第十四条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
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师范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提前批,个别省份如湖北、四川、重庆、江西等所有专业放在提前批录龋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
华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华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十八条普通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由总分从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关科目的分数。音乐类专业原则上从线上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龋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从线上考生中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
广西大学录取规则广西大学录取规则 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盛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可小于此比例,但
西藏大学录取规则西藏大学录取规则 第七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盛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 西藏大学院校简介西藏大学院校简介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3年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7年入选首轮“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2022年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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