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9 17:18:16 | 宏博教育网
长春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除实行平行志愿批次以外的其他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长春师范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区、市)同批次最低控制线。考生所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一)文史、理工类专业
专业录取时无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1:1.2投档后,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其他填报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由于学费较高,我校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学生。
(二)艺术类专业
凡持有“长春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省美术类专业考生除外)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应专业。此外,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在北京、安徽、重庆、湖北、江西、广东、四川、甘肃、新疆招生,录取时采用以上各省(区、市)统考合格成绩。美术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在内蒙古招生,录取时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各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三)体育类专业
按各省计划数1:1.2投档。投档后,首先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占招生计划数的60%;然后按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占招生计划数的40%。
2.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结合的办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最低要求可降低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3.运动训练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四)艺术、体育类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认可该省(区、市)该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或同类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长春师范大学院校简介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研究型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学校前身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创建的官立长春师范传习所,是吉林省师范教育的发祥地。百余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学校先后易名为长春府学堂、长春县立师范学校、吉长道立师范学校、吉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简称二师)、长春师范学校。1958年市政府在长春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长春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长春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
学校素有“长春革命大本营”“长春革命的摇篮”之称。在时名“二师”的校园里,发动了吉林省历史上第一次学生爱国革命运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吉林省建立的第一个支部“中共长春支部”,编辑、发行了吉林省第一本系统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刊物《秋声》。学校是吉林省中共组织的诞生地、爱国运动的策源地、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的发源地。宏博教育网
学校设有77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9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20个教学单位、15个研究所。
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有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有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48项;有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吉林省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1个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二级分院,1个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有2个吉林省“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基地,6个吉林省高等教育研究基地,5个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吉林省高等学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有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9个吉林省特色专业,3个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群,2个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吉林省本科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有5门吉林省一流课程,18门吉林省精品课程,41门吉林省优秀课程,24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吉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学科育人示范课程”,6项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10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3个吉林省高校名师工作室;有3个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获批教育部智慧教学试点项目、教育部“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获批教育部“东北三省区域性技术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吉林省支援新疆西藏教育培训基地”“学前与小学教师教育省市共建基地”“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高层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被吉林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教育学、中国史、化学为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有8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其中1个一流学科B类、4个优势特色学科A类、3个优势特色学科B类。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办确定的首批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同时承担和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校现有研究生导师54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22人,校外实践导师120人,研究生培养规模逐年扩大。通过实行“双导师”和“三导师”制、优质课程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研究生创新项目等举措,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取得全国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可喜成绩。
学校建有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32个,其中“天然药物分离纯化及活性筛选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为国家发改委设立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建有“吉林省光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东北民族与疆域重点研究基地”“吉林省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基地”“吉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平台。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879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项目6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9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6项,2016年首次突破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立项;获得各级科研成果奖282项,其中省部级科研成果奖83项;发表学术论文9806篇,其中,中文核心及三大检索论文2483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等465部。
学校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1人,“长白山学者”1人,“长白山技能名师”3人,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高级专家5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23人,吉林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一、二、三层次人选45人次,吉林省百名高层次创新创业引进人才1人,吉林省教学名师10人,吉林省“课程思政”教学名师2人,吉林省优秀教师6人,吉林省师德标兵1人,吉林省经济技术创新标兵、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人,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6人,长春市师德标兵4人。
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学校与澳大利亚、俄罗斯、美国、法国、西班牙、德国、日本、韩国、泰国、英国等十几个国家及台湾地区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学院、美国赛基诺谷州立大学开展了5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俄罗斯、法国、西班牙、日本、韩国等高校实行学分互认。与国外有关组织机构合作成立了“法国文化中心”“法国高等教育吉林省推广中心”“西班牙文化交流中心”“普希金学院俄语文化中心”“俄罗斯文化教育中心”“日本文化中心”“非洲法语国家研究中心”等,加入了中俄文化艺术大学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
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十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全国中小学“十杰”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竭诚奉献农村教育事业的好教师”李元昌,全国“十佳”优秀教师李金华,中央电视台著名导演孟欣,全国“三八”红旗手王春丽等,是我校优秀毕业生中的杰出代表。学校于2009年成立了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拓宽了学校与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经过几代长师人的不懈努力,长春师范大学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校园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学校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长春理工大学录取规则长春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龋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
长春工业大学录取规则长春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说明: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英语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国防生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专科(高职)专业:商务英语专业、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录取规则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长安大学院校简介长安大学院校简介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新中国百业待兴之时,壮大于改革
华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华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经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总数为3500名,其中本科3400名、高职100名。我校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批次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具体涉及到各省的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院校简介华东师范大学院校简介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东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七条文史、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盛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级差1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
南京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南京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第六条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第七条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盛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第十四条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
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师范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提前批,个别省份如湖北、四川、重庆、江西等所有专业放在提前批录龋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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