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4 12:19:24 | 宏博教育网
山东政法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纪委的全程参与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第十九条学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录龋即先录取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报考本校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省外招生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规则。第二十条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计划共分两批:监狱学专业为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本科专业为本科二批录龋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经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将通过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山东政法学院院校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颁布鲁人丁(55)字第1618号通知,决定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24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通知》〔鲁发59字169号〕精神,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成立,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下文《关于建立省司法厅和省政法干校的通知》〔鲁发(1979)81号〕,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0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教计字80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5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俊采星驰,薪火相传,历经60余载耕耘不辍,山东政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一、办学定位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发展思路,实施“特色山政、文化山政、法治山政、智慧山政、开放山政、和谐山政、人才山政”发展战略,建设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
二、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定位:突出特色,做强法学学科,统筹法学外学科发展,构建“法学类专业群为核心,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技术类专业群和外国语言类专业群为基础”的法为核心、分类建设、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122”学科专业体系。
法为核心。学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突出。学校法学学科是省属高校中首个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的学科——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法学学科现有“十三五”省级科研创新平台2个。学校是山东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立法学、刑法学会、经济法学和网络法学研究会会长单位。学报《政法论丛》是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
融法特色。以法学学科为龙头,辐射带动学校其他学科发展,如经济学类专业侧重商法结合,政管类专业强化法政结合,新闻传播类专业突出法治新闻方向,信息技术类专业突出电子证据方向,外国语言类专业突出法律英语方向,非法学专业均具有鲜明的融法特色。
学校现有21个本科专业: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审计学、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空间安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其中法学专业、监狱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专业群是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新闻学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是省级特色专业。
三、人才资源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遵循“博学笃行 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形成“实事求是”的校风和“学在前沿,大爱施教”的教风,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学校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4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6人,山东政法智库专家1人,省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专家2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2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青年创新科研团队3个。专任教师中,有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的教师占比达到 32.3%。
四、人才培养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学校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学养好,素质高,基础扎实,作风务实,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高。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率100%。法学专业本科生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40%左右;研究生考试录取率20%左右;国家公职单位考取率20%左右,学校每年有400名左右毕业生进入以政法系统为主的各级国家机关工作。自1955年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16万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
注重实践教学。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搭建理论与实务互动平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现建有校内教学实训中心7个,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唯一的法学类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山东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师事务所、监狱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实训基地325处。创办大法官讲坛、大检察官讲坛、大律师讲坛、企业家讲坛等实务讲坛20余个。
第二课堂助力学生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特色项目“靛青工程”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打造高校学生第二成绩单”创新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学生第二课堂的素质拓展,帮助学生全面发展,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靛青工程”将素质拓展学分化项目化,年均活动项目500余个,年度参与25000余人次,供学生自由选择,为个性发展和素质拓展提供路径支持。宏博教育网
五、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坚持学术立校,强化科学研究,积极服于地方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培养应用型人才定位,学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贡献度不断提升,成立“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与法律保障研究中心”,组建 8大科研团队,积极开展智库研究和法律服务。聚焦社会治理创新,与山东省法学会联合成立“山东省法学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有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中日韩自贸区发展战略与法律保障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立法研究院、司法研究院、司法会计研究所、案例研究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律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国别与区域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等20多个研究服务机构。山政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司法鉴定中心分别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十二五”以来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立项近300项;国内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10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0余项,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励100余项。2016年以来,横向课题的数量40多项。
六、山政文化
学校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位于中央商务区,毗邻奥体中心、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标志性文化场所,山水清音,人杰地灵,人文环境得天独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五位一体”统筹规划和建设,开展文化传承创新和文化育人,促进满足师生文化需求和增强师生精神力量相统一,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学校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
大道之行,高山仰止。山东政法学院入选山东省首批应用型大学建设单位,目前学校正立足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焦立德树人,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向建设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的目标前进。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学校办公室:0531-88599811 88599817 传真:0531-88599980
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531-88599760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 88599888 88599859 88599958
华东政法大学录取规则华东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一)投档:在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北京为第二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为1:1.05以内,其他省份投档比例为1:1.2以内;(二)学校录取:对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成绩总分(含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与考生的综合情况予以录取;(三)专业录取:对学校最低录取线上的考生
上海政法学院录取规则上海政法学院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龋(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程序:1.各省级高招办按我院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其中,实行填报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05%以内;实行填报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2
中国政法大学录取规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第十八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100%计划予以录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1%。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
西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西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招收国防生的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50%以内。第十七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及国防生招生的专业于重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高职本科于重庆市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录龋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
山东大学(威海)录取规则山东大学(威海)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它省份控制在120%以内。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专业安排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并首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高考成绩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根据专业志愿安排到尚未录满的专业,直至录满。
山东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山东工商学院录取规则 四、录取原则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及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2、录取具体方式: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龋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山东交通学院录取规则山东交通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第十八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第十九条山东交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条招生录取时,学校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优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规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十五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以生源质量为主,兼顾地区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七条学校对学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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