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5 10:32:56 | 宏博教育网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2.录取的新生必须政治思想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某些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公布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核,发现政治思想、身体条件不符合标准者,按国家招生规定予以退学。3.高考录取时,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和后续志愿的考生。4.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提档考生的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进行录龋录取时在总分分数差15分之内,参考下列因素:1、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2、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3、英语单科成绩;4、高中阶段的表现和成绩。5.艺术专业,对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优先录龋6.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院校简介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于2007年在原广州大学城建学院基础上独立设置的全日制理工类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广州市从化区,占地面积1300多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万人。
2012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22年,学校跻身广东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行列。学校是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党建“双创”示范校、广东省“三全育人”体制机制试点单位、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A类规划建设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广东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试点院校、“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绿色校园、广东省节能型示范高校、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广东民办教育40周年突出贡献机构。
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党建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
学校现有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机电工程、信息工程、外语外贸、艺术与设计、人文、体育健康8个二级学院,近50个招生专业;另设马克思主义、继续教育、创业教育3个学院。有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9个教育部“1+X”证书试点、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6个省品牌(重点)专业。
学校有专兼职教师1000余人,博硕占比57.46%、高级职称占比33.99%、双师型教师占比76.65%。教师队伍包括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技术能手、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广东省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先进典型。学校是广东省首个“珠江学者”设岗并聘请讲座教授的民办高校。
学校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学校现代建筑技术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是第45、46届世界技能大赛混凝土建筑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养了2名世界技能大赛冠军;学校获批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推动的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与曙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曙光大数据产业学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建“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华为ICT学院)”,与海尔智家华南园区共建“海尔产业学院”、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东方雨虹产业学院”、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用友新道智能财务产业学院;与美国通用电气共建“GE大学计划-GE自动化&控制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实验室”;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与合生珠江基建集团共建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希尔顿国际酒店集团共同培养酒店管理高级人才。学校以广州天马集团和广州市建筑集团为主导、行业协会为依托、名优企业为基础,联合300余家合作企业,组建的广东城建职业教育集团是广东省第二批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单位。学校有省级教学团队7个、科研创新团队5个;获央财、省财支持的高职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1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科普教育基地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个、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个、粤港澳大湾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个;有校内实验实训室372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60家。其中,教学公司5家,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室25个,大师、双师、名师、教师“四师”工作室30个,跨专业创新创业实训基地1个,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11个,鉴定工种(证书名称)44个。
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学生在国内重大赛事上取得优异成绩,在2022年“三大国赛”高职院校排行榜上我校排名全国第130位、广东省高职第9位。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2项、银奖2项、铜奖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混凝土建筑项目冠军,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8项,“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决赛金奖1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赛金奖5项、银奖24项,“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5项,“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3项,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生比赛一等奖52项、二等奖105项,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学校招生就业进出两旺。招生持续火爆,招生计划完成率、新生报到率,最低录取分数等均位居广东省民办院校前列;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全省高职院校平均水平,就业满意度高,毕业生平均起薪排名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2022年,学校在“金平果”、武书连、广州日报这三大中国高职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上均排名全国民办第1位。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秉承“以质量特色立校,以学生成才为本”的办学理念,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升本发展基础,确保学校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行。
天津城建大学录取规则天津城建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
兰州城市学院录取规则兰州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五条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六条兰州城市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七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新生时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后录第二志愿专业,依此类推。享受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或调整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简介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简介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简介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简介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秉承“厚德、励学、敦行”的校训,传承一以贯之的土木工程教育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一)只录取政治思想考核合格,符合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二)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和后续志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不设分数级差,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龋(三)艺术类中,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四)对加分考生,按加分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达到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从高到低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男女比例及身体状况不作特殊要求。3、艺术类专业专业课的成绩采用各省统一测试成绩,文化课分数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龋4、录取结果通过互联网或报刊等渠道向社会公布。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简介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及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龋2、达到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按志愿顺序录取;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若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3、学生入学报到后,可申请调换专业。4、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5、本着对学生负责的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二条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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