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往届生可以报考三支一扶考试吗?相关的问题,今天,宏博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往届生可以报考三支一扶考试吗?
报考三支一扶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报考条件都有哪些?
主要是四个方面:学历、户籍、毕业年限以及专业。
学历方面
很多人都觉得三支一扶之类的考试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才可以报考,No、No、No,三支一扶考试主要面向的就是大专生,缓解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就业压力的机会,专科报考率近乎90%,所以专科岗位还是很多的,尤其是支医岗。
哪些省份限制专科生报考?
除上海、天津、辽宁大连外,专科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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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方面
户籍显著主要分为三个情况,本地户籍、本地生源以及不限户籍。其中本地生源是指在本人在参加高考时户口的所在地。本地户籍指本人拥有的所在城市的户口。
哪些省份不限制户籍呢?
不限制户籍的省份有:贵州、四川、云南、山西、广西、湖北、吉林、陕西、辽宁等。
毕业年限方面
很多同学在网上搜索三支一扶的时候,对于三支一扶有句话格外突出:针对应届毕业生。这一句话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从而错失了报考三支一扶的最后机会。那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三支一扶确实有年龄限制,但是并不是一概而论,还是要具体城市具体分析。
限制应届毕业生的省份有:上海、甘肃、北京、宁夏、吉林(吉林支医岗除外)。
30岁以下均可报考的省份有:重庆、四川、广东、江西。
两届毕业生可报考的省份有:青海、河北。
三届毕业生可报考的省份有:安徽、贵州、山西、山东、海南、湖北、黑龙江、江苏、河南、辽宁。
四届毕业生可报考的省份有:云南、内蒙古。
最特殊的一个省份是陕西,陕西35岁以下均可报考。
专业方面
三支一扶专业显示比较多。
支教:要求师范专业或拥有教师资格证。
支医:要求医学相关专业,主要涉及
临床医学、
护理学、
中医学类、
口腔医学、
预防医学类、
药学类、
医学影像技术等。
支农:除水利类和城建类需要专业要求外,其余岗位不设限。
扶贫:没有专业限制要求。
附:高频问题:
“我已经毕业工作交了社保,还能考三支一扶吗?”
答:只要符合三支一扶的报考条件,是可以报名的,但进入面试时,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我是应届毕业生,但是已经签三方了,对报考三支一扶有影响吗?”
答:已经签了三方协议,要想报三支一扶,就必须到学校将情况告诉学校,如果学校愿意给另外一份三方协议表,那么就可以讲先前这一份作废,凭着新的三方协议去报名。
注:以上信息均是小编根据各地的2018年和2019年的公告信息整理出来的结果,仅供参考,具体详细情况还是要看2020年的公告信息。
考三支一扶有什么好处?
有机会考核入编
事业单位考试加分
考研加分
免考试专升本
考公务员
考选调生的资格
自主创业
计入工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
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研究确定招生政策,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录取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十三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
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第十七条 浙江省、山东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普通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
2.其余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招生省份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浙江省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浙江省招生计划数15%以内优先投档,根据浙江省体育类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
1.在浙江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我院音乐类、
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2.在新疆、吉林两省招生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在该省份对应招生批次,直接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3.在新疆、吉林两省校考招生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专业校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则按高考文化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在山东省联考招生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照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5.承认其他省份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安徽、江西、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山东、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舞蹈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两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广西、贵州、河南五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动画专业在江西、广西、贵州、河南四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浙江省“单考单招”(面向中职)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助学政策等
第二十四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20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20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化学(含专升本)、
环境科学(含专升本)、
法学、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
工业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独考试招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独考试招生)、舞蹈
表演、动画、环境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
护理学、
经济学(含专升本)、
电子商务(含专升本)、
会计学(含专升本)、
市场营销(含专升本)、
旅游管理(含专升本)、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含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学院向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院网址:
www.huqc.edu.cn
,学院招生网网址:
。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三十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0571-28861211,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0013。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一、学院概况1.学院全称: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5753.学院地址:海南省
琼海市
富海路128号4.办学层次:专科5.办学性质:公办
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院面向海南、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省(市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1.执行国家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生源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录取时,往届生和
应届生
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2.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此外,“
音乐制作”和“
现代流行音乐”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和表演的生理条件;“
广告设计与制作”、“
游戏设计”、“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环境艺术设计
”和“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旅游管理
”、“
酒店管理”和“
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3.实行“
平行志愿
”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5.我院旅游英语专业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6.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旅游英语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8.对海南、浙江和山东等实行3+3高考模式的省份,不设考试科目要求,即选考任何科目均可报考我院任意专业。9.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等级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规定的专科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即普通类高职专科为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简称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各专业选测科目和建议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10.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11.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主要是各省(市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其次是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
财政厅联合下发琼计价管[2002]832号、琼教计[2006]192号、琼价费管[201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7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现代
流行音乐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850~1450元/年。
五、奖助体系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学院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学院新生奖学金(3000元)。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500元/年和2500元/年两个等级);主副食品价格补贴:300元/年/人;学院向每位新生免费发放一套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3.助学贷款: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年最高可以贷款8000元,读书期间由政府贴息。4.勤工助学:学院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六、毕业待遇学院实行多证教育,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参加
专升本考试
,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邮政编码
:571400)联系电话:0898-31690060 31690900 31690688(传真)QQ咨询:1196441275 招办邮箱:zs@hncst.edu.cn招办网址:
学院网址:
八、其他事项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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