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15:43:59 | 宏博教育网
北京语言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二条我校在16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改革的省(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为100%,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在其他省(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10%以内。第十三条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在各省(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按总分顺序录取,同时综合考察德智体状况,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第十四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五条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进行录退。在实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第十六条我校各外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各外语专业、翻译专业(英语方向)、对外汉语、新闻学、国际政治、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需加试英语口语。第十七条除部分外语专业实施提前招生时有特殊规定外,我校统一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北京语言大学院校简介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唯一以“语言”命名、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为主要使命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建校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国际中文教育为特色,以语言教育和研究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世界知名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诞生于新中国外交事业的艰难开创时期,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创建的,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62年的外国留学生高等预备学校,1964年更名为“北京语言学院”,成为来华留学生学习汉语、出国留学生学习外语和出国汉语教师的培养基地。1996年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定名为“北京语言大学”。
学校汇聚了一大批造诣精深、德高望重的专家学者,张清常、王还、盛成、钟梫、傅惟慈、袁树仁、吕必松、方立等名师大家都曾在这里躬耕杏坛、弘文励教。一大批学植深厚、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学者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成为各学科的领军人物和学术骨干。学校拥有全国高校中规模最大、分工最专、实力最强的国际中文教师队伍。作为最早培养出国汉语师资的高校,每年都有大批教师赴海外任教,传播汉语和中华文化。现任教师中有40余人次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人才项目。拥有2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4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师团队获首批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
学校立足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和提升国际传播能力需要,构建了多学科彼此关联、互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作为国际中文教育学科的开创者、奠基者和引领者,诞生了中国第一个面向外国留学生的汉语言本科专业,第一批本科层次、研究生层次的对外汉语专业,第一个对外汉语教学方向的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博士点,第一个专门培养国际中文教育师资的教师教育学院。近年来,学校坚持“突出特色,强化优势,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发展思路,着力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持续引领国际中文教育的创新发展,发挥语言学学科优势推动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学校综合实力呈快速发展趋势。目前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其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另有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0个,中国语言文学与国别区域学2个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
北语是培养知华友华国际人才的排头兵和培养各领域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德行言语、敦睦天下”的校训和“爱国担当、诚朴厚德、求真创新、开放包容”的大学精神,注重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外文化交流友好使者和各类优秀人才。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2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北京市特色专业4个。学校着力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建有联合国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实验班、语言智能与技术实验班、金融学专业实验班三个拔尖人才培养基地,新建国内高校中第一个语言学系和第一个“语言学”本科专业,“中文国际传播”中国语言文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迄今为止,学校为世界上189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22万余名懂汉语、熟悉中华文化的外国留学生,为我国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优秀人才,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成为学界、政界、商界的知名人士。宏博教育网
北语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服务国家战略的学术重镇。学校积极开展中外语言和文化的学术研究,大力推进学科交叉研究,在国别区域学、语言智能、语言认知与脑科学、国际汉学等领域产出一大批高水平的前沿科研成果和高质量的政策咨询报告。全面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承担“中外汉学家翻译家人才数据库暨中国文化译研网”国家工程,配合中宣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提出的“亚洲经典著作互译计划”,推动中华文化的译介与传播。发挥语言学的学科和专业优势,深度参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出积极贡献。学校拥有16个省部级以上研究中心(基地)。其中,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院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之一,语言认知科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是教育部、科技部支持的 “111计划”引智平台,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是国家语委实施语言资源保护国家工程的专业机构,语言资源高精尖创新中心是北京高校中仅有的两个文科类高精尖创新中心之一,由北京市教委支持建设。学校编辑出版核心学术刊物7种,其中《语言教学与研究》和《世界汉语教学》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人文社会科学)”。
北语是我国中外语言教育和中外人文交流的重要窗口。学校与世界76个国家和地区的406所高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形成了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富有成效的对外开放办学格局。每年接收140多个国家(地区)6000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近百名外籍教师在校任教,接待外宾1500余人次,五洲学子同堂砥砺,多元文化碰撞交融,打造了“世界文化节”等具有广泛影响的品牌校园活动,形成了独特的国际化校园环境。每年派出100余名教师出国任教,400余名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学校是国内高校中最早在国外设立分校的大学,目前设有泰国曼谷学院和日本东京分校;是最早建设孔子学院的高校之一,累计建有22所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办学成效突出,多次荣获“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院校”称号。
面向未来,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内涵发展和特色强校战略,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学校将按照第九次党代会确立的“三步走”战略,扎实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的落实,加快建设多科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长远目标不懈奋斗,努力为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在各盛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第九条我校高招远程网上录取有提前批次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北京大学录取规则北京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 第八条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条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录取规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龋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3、根据情况可考虑接收本地招生计划5%左右的二志愿高分考生,二志愿考生的分数一般需高于第一志愿录取线40分左右。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5、专业录取
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 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九条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龋第十条关于志愿填报。根据今年部分省份采取平行志愿的情况,招生计划安
北京林业大学录取规则北京林业大学录取规则 第一条录取体制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第二条计划编制按照“有利于学校生源结构、有利于学生就业分流、有利于国家社会需求”的原则,依据各省高考报考人数、往年录取率和直属
北京科技大学录取规则北京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第七条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编制我校来源计划原则和办法: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部直属高校的分布及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认真研究,科学合理的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第八条根据生源情况
北京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北京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北京理工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一所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首批进入“211工程”,第十所进入“985工程”建设行列,首批成为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直接任命的高校。 普通本科专业招生参加各地本科一批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根据各省要求参加提前批或本科一批次录取
北京工业大学录取规则北京工业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第十条学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第十一条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附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分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采用先等级后分数的方法:选测科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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