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9 09:09:22 | 宏博教育网
山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1.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选拔新生。2.投档比例:我校一般按120%的比例提档。3.参考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4.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情况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根据所报志愿及拟录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龋根据专业特点,我校对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山西医科大学201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法”执行。6.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7.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挡的政策和做法。8.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山西医科大学院校简介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1919年创建于古城并州。1932年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
学校是全国第三批、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
经过104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医工结合、医理结合、医文结合、医管结合,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拥有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硕博多层次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医理博精、德能高邃”校训、“献身、务实、团结、进取”校风和“求实精进、坚韧弘毅”的山医精神。
学校现有川至、迎泽、中都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422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现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法医学院、护理学院等33个教学机构,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精神卫生医院、肺科医院等15所直属附属医院,49个教学医院,125个其它教学基地,15个研究生培养基地,2个科学研究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7000余人,研究生导师2000余人,临床教师2200余人。拥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等国家、省部级专家及高层次人才430余人,国家优秀教学团队等国家、省级教学团队24个。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生理学;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细胞生理学实验室、煤炭环境致病与防治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分子影像精准诊疗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尘肺病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示范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泌尿外科学、中医护理学、骨科学、肾病学、普通外科学、老年病学、急诊医学、风湿免疫学、护理学、病理学、眼科学、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呼吸内科;各类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5个;各类省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59个。现有4个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生物学。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特种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特种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应用心理、社会工作、图书情报。
学校现有1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药学、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儿科学、基础医学、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农村定向免费生)、护理专业为教育部首批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设有临床医学(五年制、“5+3”一体化)、预防医学、法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护理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药学等32个本科专业。
学校生源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127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4770人,硕士研究生6267人,博士研究生579人,国际学生511人。2019年起我校学生已连续三年荣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项目金奖,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医学类本科高校。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以全国首枚“白求恩奖章”获得者、“人民的好医生”赵雪芳,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国、田志刚,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杨辉等为代表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14万余名。
学校科研发展势头良好。2022年,科技总经费达3.70亿元;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8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2项(包括区域联合基金集成重大项目1项、区域联合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2项;发表科研论文5518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849余篇;获专利授权452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31项。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希腊、瑞士等国家的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实施了“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海外培养计划”,开展了“硕士研究生 1+1+1 联合培养”等项目;广泛开展师生交流和国际科研合作。宏博教育网
学校历经百年薪火相传,几代人艰辛拼搏,取得了辉煌成就。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和山西“1331”工程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山西建设、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等机遇,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早日建成全国一流研究应用型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山西大学录取规则山西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六条山西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七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第十八条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九条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u3000u3000第六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u3000u3000第七条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u3000u3000第八条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投档分数由高
首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首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首都医科大学的学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考生。第九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40分以
山西农业大学录取规则山西农业大学录取规则 十一、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盛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2、投档比例:根据各盛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投挡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3、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校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审录,根据考生的专业
中山大学录取规则中山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档。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一般不退档。 第十七条调档时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项目,加分或降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考生的
山东大学(威海)录取规则山东大学(威海)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它省份控制在120%以内。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专业安排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并首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高考成绩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根据专业志愿安排到尚未录满的专业,直至录满。
西北大学录取规则西北大学录取规则 (一)本科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龋?2、实行按志愿录取,在一本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北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
广西大学录取规则广西大学录取规则 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盛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可小于此比例,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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