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0 14:26:38 | 宏博教育网
安徽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中的要求及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确定考生专业时,首先按照“专业清”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实行“专业级差”原则,降一个分数级差(2分)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2013年我校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列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对安徽省录取的新生,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专业且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20分的考生,给予减免1年学费奖励;高考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10分及以上的考生,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4.对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5.对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同等看待。
6.注意事项:
(1)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入学后需该学英语。(2)在身体健康要求上,严格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药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有身体残疾、传染性疾病者不宜报考我校医药类各专业,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身高因素,以免影响今后就业。
(3)护理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其它各专业本专科男女不限。
(4)涉外护理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安徽中医药大学院校简介
安徽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其前身为1952年创立的安徽省中医进修班。1959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安徽中医学院。1970年,安徽中医学院并入安徽医学院。1975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恢复安徽中医学院。2000年,安徽省医药学校并入安徽中医学院。2011年,省政府批准在安徽中医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2013年,教育部同意安徽中医学院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学。
学校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博士授权单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单位。有少荃湖、梅山路、史河路、六安路四个校区,全日制学生19502人(含博士生135人、硕士生3151人),有17个二级院部(含3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现有教职工4754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961人。有国医大师2人,国家杰青1人,岐黄学者1人,全国名中医4人,青年岐黄学者3人,皖江学者1人,青年皖江学者3人,省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10人,省杰青5人,省优青4人,国家名老中医学术经验项目指导教师5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7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2人,安徽省领军人才团队3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8个。有博士生导师144人,硕士生导师926人,博士后流动工作站2个。
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有3个一级学科及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及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安徽省Ⅱ类、Ⅲ类高峰学科各1个,安徽省高峰培育学科4个,安徽省学科建设重大项目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安徽省A类重点学科1个,安徽省B类重点学科12个,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1个。有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1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重点专科22个。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第一要务,现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9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2位国家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获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700余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6项、一等奖21项。
学校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设立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与创业基金和赢卓奖学金,开展“百人获奖、千人参与、万人受益”的大学生知识技能竞赛,获国家级A类赛事一等奖6项。学校重视实践育人,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 “七彩假期”志愿服务全国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1名同学获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活动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近5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4%。
学校大力推进科技强校战略,近5年来,共承担各级科研项目近200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近20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68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6项;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900余篇,其中中科院二区以上论文20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60余项。2017年学校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现有1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30个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学校不断强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围绕以中医药为主的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加强与地方政府产学研合作,与黄山、亳州、六安等17个市县人民政府及一大批国内知名中医药企业建有50余个产学研合作基地。建立了安徽省中药材科技产业战略联盟,获“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中医药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动中医药学术发展特别贡献奖”等称号和荣誉。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教育与交流,与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希腊、马来西亚、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个医疗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在希腊设立安徽省第一个海外中医药中心——安徽中医药大学雅典中医药中心。先后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员来校攻读博士、硕士、学士学位以及参加中短期培训。宏博教育网
学校注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第一附属医院是全省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是全国首家也是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针灸专科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是国家第三批重点建设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医堂是一所以纯中医方式为主要医疗手段的医疗单位。
目前,学校立足“四新”建设,紧紧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统筹推进中医药学与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类的协同发展,构建完善多学科交叉融合、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技强校、文化润校、依法治校、开放荣校”六大战略,秉持“北华佗、南新安”办学特色,全面构筑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对外交流高地,引领安徽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服务人民大众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安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安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及要求:1.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2.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龋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 北京中医药大学院校简介北京中医药大学院校简介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学校现任党委书记王瑶琪,校长徐安龙。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1960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重
上海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上海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1)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资格线上,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龋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2)符合我校加分原则并获得我校推荐表的本市考生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录取规则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录取规则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u3000u30001.调档比例:u3000u3000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u3000u300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u3000u3000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四、录取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龋3、专业之间实行志愿清录取,省(市、自治区)同批控制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4、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
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为了便于组织教学,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应不低于100分。(3)性别要求:护理学只招女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
安徽大学录取规则安徽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3、进档考生录取按“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第1至6专业志愿级差分别为5、3、1、1、1分。4、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5、结合人才
中国药科大学录取规则中国药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委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六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可不受此比例限制),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第十七条实行按志愿录龋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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