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2 17:01:39 | 宏博教育网
兰州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第九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20%。第十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十二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盛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龋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龋当我校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第十三条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第十五条按照生源所在盛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六条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第十七条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兰州财经大学院校简介
兰州财经大学是国家布局在西部地区重要的商科院校,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一所具有本、硕、博人才培养能力的财经大学。学校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并入兰州商学院;2002年,甘肃冶金工业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4年,甘肃省计划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正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
学校现有和平、段家滩、东岗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3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313.28万元。校园绿化面积31.54万平方米,被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62万册、电子图书715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4万余人,硕士研究生2323人,博士研究生48人,继续教育学员8566人,留学生37人。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务传媒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亚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实践教育中心)等19个教学单位。有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甘肃省数字经济与社会计算科学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智库1个(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甘肃高校新型智库1个(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甘肃经济发展数量分析研究中心、甘肃商务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西北金融研究中心)、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甘肃金融协同创新中心、智能财务协同创新中心);有学报编辑部、经济研究所、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西部舆情与传媒研究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院等12个校级科研机构,有现代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等38个内设科研机构。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30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6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00余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人选、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130余人(次)。
学校坚持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为导向,形成了强化商科优势、注重交叉融合、践行商务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有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税务、法律、农业、公共管理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甘肃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具有“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有本科专业61个,其中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统计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视觉传达设计、商务英语等8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等15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务管理等16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金融学、统计学等35个专业为甘肃省“一本”招生专业;有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级教学团队13个、省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一流课程46门、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44个。获得甘肃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甘肃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项目1项,金融学专业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第二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入选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3人,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6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4个、省级首批“众创空间”1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5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慕课4门。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为重点,法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平台。
学校紧密围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倡议和甘肃省打造向西开放大枢纽、大通道的部署,依托经济管理类学科和人才优势,形成了以政府决策咨询、现代商贸流通、文化产业发展、地方法制建设为主的特色研究方向和融入发展、智力支撑、协同创新的服务路径,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项,立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2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连续四年居甘肃高校第四位。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15篇,出版专著、著作教材122部。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0项,其中获得首届国家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9项。依托重点科研创新团队和科学研究基地(平台),与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等共建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与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敦煌市人民政府、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等多家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设立产学研合作基地,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主动服务区域发展,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服务社会成果获得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肯定性批示或采纳17项、科研服务社会提案类成果25项、科研服务社会内参类成果74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21年被教育部增列为中央财经大学对口支援高校。分别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等国内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努力推进校际之间本科生交换培养和学分互认,促进校际教育资源共享。学校重视挖掘校地合作资源,分别与甘肃省定西市、临夏市、兰州市城关区、浙江省松阳县等10余个地方政府建立了广泛的协同创新、合作育人、创业就业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率先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一带一路”研究分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和“丝绸之路大学联盟”,被国家外专局列为“西部中青年干部英语强化项目”重点培训基地,成为美国美中教育服务机构(ESEC)英语培训项目在华四大培训基地之一。先后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的4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开设全日制“1+2+1”项目中俄大学实验班,荣获“1+2+1”项目10周年特别贡献奖。成立了“中亚商学院”和“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与新加坡孔子学校合作建设“新加坡丝路孔子课堂”,打造积极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向西向南开放的前沿合作学术平台。
学校秉承“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结合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青年学生的成长特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创新意识、增强自主发展动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学校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以“商务实践”和“陇情认知”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入选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五年来,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116项,省部级奖励335项,获得省级以上团学类表彰奖励1000余项。学校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体化融合推进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师德师风、干部作风、学风校风建设等,不断开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学校先后被中共甘肃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获第一届“甘肃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建校70年来,学校共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培养和输送了16万余名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学校毕业生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青睐。宏博教育网
新阶段、新兰财、新使命、新作为。站在“十四五”规划全新开局的新起点上,学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聚焦“四强”行动,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切实增强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努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高层次财经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甘青宁三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研究咨询的重要智库、丝绸之路商业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平台,扎根西部大地、矢志财经教育,四新共举,五育并重,六园同创,奋力建设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支撑西部财经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兰州大学录取规则兰州大学录取规则 一般情况下:国防生、艺术类招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其它计划安排在重点第一批;以各省级招生部门计划公布的为准。 兰州大学院校简介兰州大学院校简介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和良好声誉。学校创建于1909年,始为甘肃法政学堂,是中国西北地区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高等学校。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
上海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上海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2.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3.当第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录取规则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2、我院本科录取原则上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专科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阅考生档案。3、在考生思
东北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东北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高调档比例不超过120%,辽宁省按略多于招生计划调档。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
江西财经大学录取规则江西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第七条各专业对单科成绩及英语口语要求:1、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10分以上(单科成绩标准总分150分,下同),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00分以上。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管理科学、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和统计学等专业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中央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十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十一条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
广东财经大学录取规则广东财经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六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学校所在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普通类(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等)分类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
兰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兰州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第二章录取规则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缺的原则。第六条兰州理工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七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调整调档比例。第八条对于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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