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2 19:31:42 | 宏博教育网
枣庄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按照《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在其它省招生的按生源省招生规定执行)。2、普通文理科的录取:①对各省招生部门投出的考生档案,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审查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龋②录取分配专业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对各省招生部门投出的每一批考生档案,按专业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校则作退档处理。3、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按照《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意见》和《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意见》执行。4、所有招生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校2011年招生简章和《2011年山东省高考志愿报考指南》。
枣庄学院院校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1971年建立的枣庄市教师培训学校,198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枣庄学院,2012年枣庄师范学校(前身为1908年创建的实业中学)并入我校。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梓坤教授、姚建铨教授任名誉校长。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精神,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建设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聚焦立德树人,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1027亩,校舍面积39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亿元,实验教学中心22个,其中,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和生物学实验中心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亿多元。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470万册。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4%,教授、副教授450余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省级专家30余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优秀青年创新团队12个、山东省人才引育团队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设有22个教学院(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
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近三年在国际国内创新创业大赛、学科专业竞赛、科技创新比赛等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励1000余项。近三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考取率在34%以上。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6%以上,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学校以建设“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显著,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产教融合全面改革试验学校、工信部首批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先后引进了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7个教育部产教融合促进项目,以此为依托不断深化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建成锂电产业学院、健康工程产业学院、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学院等11个产业学院,其中锂电产业学院入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学院入选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学校先后承办了全国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山东省新时代应用型大学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论坛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走在了全国高校前列。学校荣获“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山东最具行业影响力本科院校”“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等。
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强校”战略,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智慧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石榴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山东省碳资源高效清洁利用工程研究中心、中国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等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
学校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中国矿业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360余项、企事业委托科研课题1800余项。学校主动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与枣庄市及地方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110余个,获批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特色项目1项、优秀案例6个。学校入选省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
学校积极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立足区域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深入研究挖掘班墨文化、运河文化、匠心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优秀区域文化,承办新时代中国卓越匠心文化论坛、墨学研究高端论坛等全国性会议,形成以“匠心文化”为代表的文化品牌。与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联合建设了世界展陈面积最大的世界语博物馆,是全国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出版世界语版中国文化研究与传播系列丛书,向世界发出中国声音,讲述中国故事。学校荣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
学校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来自欧洲、美洲、亚洲、非洲、澳洲等18个国家地区的69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互换、学历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层次教育等项目。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学生资格,建有海外教学实践基地3个。与德国海德堡大学、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联合成立中德晶体材料联合实验室。与南非中国文化和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及南非高教部合作开展了“实习+实训”留学生培训项目。有来自俄罗斯、乌克兰、韩国、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孟加拉国、萨摩亚和埃塞俄比亚等国家的学历留学生和语言生来校学习。
学校连年获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美育浸润计划试点高校”等荣誉称号。
绥化学院录取规则绥化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一条本科二批次管理学类专业和部分工学类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其它各专业按专业招生。学校根据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照考生的院校志愿、类志愿(或专业志愿)顺序,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龋第十二条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有关政策予以
台州学院录取规则台州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五条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并结合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
闽江学院录取规则闽江学院录取规则 十三、录取原则: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院招生录取工作,重大和特殊事项需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招生录取按省招委会规定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3、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
怀化学院录取规则怀化学院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第十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第十一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龋第十二条进档考生专
肇庆学院录取规则肇庆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龋第十八条
嘉应学院录取规则嘉应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龋第
河池学院录取规则河池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八条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办统一组织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按“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第九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为主要依据,以及
外交学院录取规则外交学院录取规则 第二章录取规则第六条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龋第七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志愿级差,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将按专业志愿顺序调剂;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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