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2 09:24:50 | 宏博教育网
合肥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及要求(一)录取体制。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学校负责,招办(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二)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政治思想品德审核合格,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应层次的最低标准,以高考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保护考生利益,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三)录取办法⒈为保护进档考生利益,投档采用“专业清”方式。即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该专业录取已满,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调剂;对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到相关专业,直至足额为止。同等条件下,与录取专业一致的高考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⒉报考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安徽省按照艺术类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江苏、山东、江西省考生参加我院校考且考核成绩合格,按照我院校考成绩排名依次录取。⒊报考本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报考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通信工程专业,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⒋报考本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我院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口试成绩合格。我院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学习。⒌招生录取时无男生、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届、历届考生限制。⒍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考试成绩依次调剂相对应的专业。⒎对不符合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有关规定的,或不符合我院专业录取要求又不能调剂的,或我院专业招生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以上录取原则及要求同招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方案如有抵触,执行生源所在省制订的年度录取方案。
合肥师范学院院校简介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前身是安徽教育学院,创建于1955年,2007年改建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全国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实施高校,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锦绣、滨湖、三孝口三个校区,校园面积1295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1亿元,纸质图书126.96万册;在职教工1200余人,其中正高108人、副高33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二级教授4人、“115”产业创新团队2个、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4人、省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2人、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2人、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省宣传文化领域领军人才2人、青年英才3人、省教学名师22人、省线上教学名师3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坛新秀31人、省级线上教坛新秀3人。
学校现设15个学院,本科专业60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11个,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近1万7千人;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培育学科2个,国家、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28个、国家一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6门、精品线下开放课程34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65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实验项目7项;国家、省两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6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0个、省级示范实验(习)实训中心9个、省级教学团队36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31个、省级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4个,2015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54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15项。设有我省首个高校足球学院——合肥足球学院;获准立项建设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以及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
学校建有中国南方蓝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电子信息系统仿真设计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安徽省微波与通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魂芯DSP(数字信号处理)产业化研究院、安徽省光电探测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安徽省药食同源天然资源开发与利用工程实验室、省级运动健康信息监测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危机智能干预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安徽省绿色食品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安徽省智能安检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平台14个,校级科研机构24个。近五年,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53项;发表学术论文2170篇;出版著作、教材166部;获国家专利466项;获安徽省科学技术奖14项。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积极构建“一个全程、两方合作、三线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办学60多年来,培养各类高等专门人才8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8万人次,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院士高鸿钧等一大批杰出校友。近三年,我校学子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国赛银奖2次,在“田家炳杯”第七届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在“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师范生技能大赛、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1000余项,周庆媛、朱金凤、段诗闻、苏超、王帅、蒋一凡、俞圣泽、孙习茹、胡德庆、陈瑾琨同学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朱金凤同学同时荣获“中国好人”称号;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师范专业于2020年纳入安徽省第一批次招生,2022年16个非师专业纳入安徽省一批次招生,2022年师范类专业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分别高出安徽省一批次控制线7分和8分,非师范类专业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在安徽省二批次招生中位列首位;2022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3%。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金奖、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和“安徽省首批创业学院立项单位”。宏博教育网
学校承扬师范办学传统,打造服务安徽基础教育品牌。学校是“国家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专家单位、“安徽基础教育发展联盟”牵头单位;挂设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建立“安徽教育中心”;与合肥市政府共建“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并积极推进共建合肥师范学院附属教育集团等合作事宜。
学校主动对接服务地方支柱产业,深化产学研合作,重点建设教师教育类、电子信息类、生物医药类学科专业群,着力培育文化产业类、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群。学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安科生物、立方制药、合肥市、合肥兴泰集团等分别共建人工智能研究院、“魂芯”DSP实验室、生物医药产业学院、合肥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研发中心、金融实验室;与合肥市、合肥经开区及包河区、金寨县、中体产业、安徽国元证券、安徽新华发行集团、联宝电子等合作共建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180个。
学校积极推进国(境)外合作办学,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美国特洛伊大学等合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等11个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学生交流和教师互派;2022年招收培养首届国际学生;与台湾地区铭传大学合作共建刘铭传学院,与台湾地区义守大学开展学生交流活动。
学校积极构建“爱满天下,知行合一”为核心的校园行知文化,安徽省陶行知研究会挂设我校,暑期教师进百家企业、学生开办百所“行知学堂”的“双百计划”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学校是首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三、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六至十届“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文明校园、合肥市文明校园,安徽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面向未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坚持立足合肥、服务安徽、辐射长三角,深化“举行知旗、创师范牌、走应用路”,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积极创建合肥师范大学。
合肥大学录取规则合肥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龋2、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我院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各本科专业(除艺术类专业外),原则上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依据2009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新生。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确实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达线分数,对按比例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按照“先志愿后分数”的录取规则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
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招生语种要求:除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限考英语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3.各专业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录取规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录取规则 招生规则第二十四条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不含安徽省)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所在省(市、区)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不要求统考的省除外)、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专业加试总分×60%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
民办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民办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完全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的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实行网上录龋2、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龋专业录取尊重考生志愿。3、对于教育部及我省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认可执行。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4、体检合格,无弄虚作假。5、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英
太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太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八、录取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二)身体健康要求: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1、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采取分数优先方
通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通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1)对报考我院进入各省录取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录取时按120%比例提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龋(2)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5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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