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3 16:45:41 | 宏博教育网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u3000u30002、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u3000u30003、进档考生依据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类、专业进行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u3000u3000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u3000u30005、艺术类考生录取采用河北省联考成绩,执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u3000u30006、大多数专业采取按类招生。各专业类包含的具体专业详见各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新生按录取的专业类入学,专业分流按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u3000u30007、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方向为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u3000u3000草业科学专业教学方向为高尔夫球场管理。u3000u3000音乐学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器乐(只招钢琴、手风琴专业)、舞蹈。u3000u30008、英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u3000u30009、男女录取比例不限。u3000u300010、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统计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11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或500元/年。u3000u300011、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勤工助学岗位,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后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院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u3000u300012、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院校简介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成立于2001年7月,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河北农业大学以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建设成特色鲜明的适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水平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河北农业大学百年学府深厚的文化底蕴,依托河北农业大学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和良好的教育环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持续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的基础上,实施思政教育精准化,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学院现设置25个招生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文、法”六大门类,已形成相互交叉、文理渗透的学科体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600余人,累计培养各类优秀人才44000余人。
学院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立校之本,突出“厚基础、宽专业,高技能、强能力”的办学思想,全面实施“311”人才培养模式和“1+3+N”学分制教学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以就业为导向,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强调过程管理,紧抓学风建设。通过入学教育、专业教育、学年审核、中期审核、全员听课等措施,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围绕“一基础、两工程”,以“六率”为抓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促进学风建设。学院累计有4700余名同学考取硕士研究生,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知名院校;700余名同学考取公务员、河北省组织部选调生;4500余名同学进入国有大型企业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开设创新创业相关课程,配备高素质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广泛参与以学科竞赛为主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已经形成科学、规范和系统化的竞赛体系。学院在国家级和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工业设计创新大赛、沙盘模拟经营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等各类比赛中屡获殊荣。近五年获国家特等奖1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127项;河北省特等奖6项、一等奖46项、二等奖86项、三等奖231项。宏博教育网
学院注重文化育人,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了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每年举办以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题的读书节、社团文化交流节、魅力女生大赛、大学生科技创新节等特色文化品牌活动,营造学院优良风气,陶冶学生情操,引导学生全面成才。打造“读书节”“国奖面对面”“社团文化交流节”“大学生科技创新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服务学生成长。
经过二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学院已经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传承“太行山精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取得丰硕的办学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编制完成的《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显示,近六年来,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有五年位居全国农林类独立学院第一。学院于2016年荣获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突出贡献奖”、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奖”;自2017年起连续六年获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并荣获2017年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优秀组织奖”;2021年学院在“第二届河北省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中获“优秀组织单位”;2022年学院在农业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创新设计大赛中获“优秀组织奖”。自2019年起,学院团委连续两年荣获保定市“高校优秀团委”称号,2020年荣获保定市“五四先进集体”称号。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录取规则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及证书第五条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六条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龋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达到该省或我校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专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我院原则上按考生考分高低、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分数级差没有要求,但必须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龋对外语考试为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须转学英语,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要求。在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本院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简介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u3000u3000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u3000u3000第十四条学校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u3000u3000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省内为鼓
河北农业大学录取规则河北农业大学录取规则 1.学校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2.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3.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4.艺术类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u3000u30002、我院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u3000u3000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挡的考生,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院校简介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院校简介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的综合应用型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初创于2005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开放大学(原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于2007年全面接办华新学院。2011年,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坚持规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录取规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和生命科学基地班在提前批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在本科一批录取。 录取原则: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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