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19:00:36 | 宏博教育网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u3000u3000第八条u3000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需参考专业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u3000u3000第九条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u3000u3000第十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u3000u3000第十一条我院各专业招收考生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u3000u3000第十二条除天津市、江苏省考生外,同等条件下,文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u3000u3000第十三条天津市考生在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3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u3000u3000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依次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即文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u3000u3000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u3000u3000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u3000u3000第十四条在江苏省录取中,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如等级相同,文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u3000u3000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u3000u3000第十六条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u3000u3000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6000-20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0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u3000u3000第十八条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u3000u3000第十九条我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院校简介宏博教育网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照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地处天津市第三高教区,坐落于天津师范大学校区内,共享母体校优质的教育资源。津沽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校,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办学理念,同时秉承母体校天津师范大学的优良传统和校风,努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学院于2005年成立并开始招生。学院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施行学分制管理,三至六年弹性修业年限,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学士学位,毕业信息与学位授予信息实行教育部网上注册。目前,学院有来自全国28个省(区、市)近6000名在校生。学院现有11个教学单位,共有30个专业(方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及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分别归属14个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法学类,教育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依托天津师范大学的优质资源,通过严格的教师招聘与遴选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各种优秀人才,不断改善和优化师资队伍的学历、学缘、年龄和职称结构,构建了一支高水平、有爱心、重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构成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占主讲教师的40.2%,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2%。强大的师资力量保证了课程质量以及实践、实训教学的需要,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院现有三类教职工共计611人。一是自有专任教师192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学岗教师111人,自有专任管理岗教师77人,自有专任工勤岗人员4人;二是天津师范大学党委任命和委派的管理干部10人;三是外返聘教师409人,其中退休返聘管理岗教师14人,外聘兼课教师395人。
学院成立之时同步建立学院党组织。目前,学院党委下设19个基层党支部,支部书记和支委全部由自有专任教师党员担任。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党员共有237名,其中教职工党员150名,学生党员87名。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生受益面达40%以上。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或天津市相关奖学金和助学金。
学院秉承天津师范大学严谨的治学风格,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本科毕业生,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截止目前,累计培养毕业生共11000余名,其中考取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人数为519人。我院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外贸跟单职业能力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普通高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等竞赛中均获得一、二等奖。几年来,我院学生参加国家各类竞赛获奖170余项,天津市各类竞赛获奖220余项。
学院始终将培养学生就业素质和能力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为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学院开设就业指导课程;为鼓励学生创业,成立大学生众创空间,以创业带动就业。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于天津市高校前列,高于天津市平均水平。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有企事业单位、自主创业、应征入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对外汉语志愿者等。
学院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的教师培养机制,制定了科研工作奖励和扶助措施。学院教师和管理干部主持局级及以上课题50余项,院级课题480余项;发表论文66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70余篇;出版著作30部;教职工及集体获得局级以上奖励110余项;参加各类竞赛获奖30余项。
建院以来,津沽学院已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办学规模不断矿大,专业、学科实力不断增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学院由初始阶段逐步向成熟发展阶段迈进。十三五期间,学院坚持“特色立校”的发展战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注重内涵建设,以承担大众化教育为己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力争将学院建设成为国内知名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天津大学录取规则天津大学录取规则 我校为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为第一批211工程院校,是国家“985”一期,二期重点支持建设的高等院校。 在各个省市,我校均是重点一批(国防生为提前批次) 录取原则(摘自《天津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七条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u3000u3000第六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u3000u3000第七条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u3000u3000第八条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投档分数由高
天津科技大学录取规则天津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内,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依照《天津科技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进行)。第十二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即按
天津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天津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确定的并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天津农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农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八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盛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第十四条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
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华中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师范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均为提前批,个别省份如湖北、四川、重庆、江西等所有专业放在提前批录龋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招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提供。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
陕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陕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学校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以内;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110%以内。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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