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19:38:59 | 宏博教育网
天津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第九条我院是教育部规定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投档,文、理兼收。我院不承认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第十条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控制分数线(外语需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艺术管理方向的部分考生按专业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总分(总分100分)与文化课总分(750分折合成百分制)相加所得分数划定录取线。学前教育与表演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总分750分折合成百分制)与专业课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录龋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第十一条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文考通知后才能报考我院,我院不承认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联考以及其它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第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三条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四条专业设置和专业考试内容请考生参考招生简章。第十五条我院在接到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
天津音乐学院院校简介
天津音乐学院建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有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之一。天津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音乐教肓家、理论家缪天瑞。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重要高等艺术教育学府。现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1个专业硕士(MFA)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为市级重点学科。现有音乐表演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天津市级优势特色专业3个、应用型专业3个。
学院分为南、北两个校区。现有教职工430人,全日制在校生3246人,其中,本科生2728人,研究生518人。设有音乐学、作曲、声乐、民族声乐、民乐、管弦、钢琴、手风琴键盘、音乐教育、艺术管理、现代音乐、舞蹈、戏居!I影视、基础课部、思政教学中心等15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盲学院、附中和附小(合作),形成了完备的多层次、多类型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一批在国内外音乐界有较大影响的著名音乐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汇聚了一批优秀的教学科研成果。现有专任教师261人,硕士生导师138人。近年来学院以引进、延揽、培养为主要方式,坚持“五湖四 海”的原则,不断拓定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维度与力度。“十三五”以来共有120人次获批各级各类校级以上人才项目。近年来,学院承担了多项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科研项目,师生在国际国内重要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300余项。
学院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办学宗旨,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拥有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应用型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成立了歌剧中心,开设了 “天籁 讲坛” “音乐大讲堂”等开放性学术交流平台。获批多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其中原创歌剧《岳飞》大型舞台剧项目、“手风琴艺术民族化推广”人才培养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等充分彰显了学院学科优势资源的特色,体现了人才协同创新培养的成果:学院的青年民族管弦乐团、青年交响乐团、青年合唱团、青年话剧团、青年舞蹈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艺术舞台上。
学院坚持开放的办学方针,积极开展高水平国际音乐文化交流,与世界顶尖学府美国茱莉亚学院合作,开办天津音乐学院茱莉亚研究院和天津茱莉亚学院。2020年9月,天津音乐学院茱莉亚研究院迎来首届研究生。学院还与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等多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开展学术交流;举办了五届“天津五月音乐节”、四届 “天津国际手风琴艺术节暨国际比赛”五届国际手风琴大师班,以及“天津国际现代音乐节暨中青年新作品交流会”等多项丰富的大型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著名的作曲家、理论家、演奏家进行学术讲座和大师班教学,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天津音乐学院站在新的起点上,秉承“追求完美,创造卓越”的校训,坚持“盲人 为本”,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等艺术人才,立足天津、面向全国、融入世界,努力把天津音乐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的音乐艺术院校。
中国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中国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二、录取规则(一)文化课分数线: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龋其中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
中央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中央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二、录取规则(一)文化课分数线: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二)根据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平衡择优录龋录取通知书将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中央音乐学院院校简介中央音乐学院院校简介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
天津农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农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八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
天津大学录取规则天津大学录取规则 我校为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为第一批211工程院校,是国家“985”一期,二期重点支持建设的高等院校。 在各个省市,我校均是重点一批(国防生为提前批次) 录取原则(摘自《天津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七条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天津体育学院录取规则天津体育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原则第九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缺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u3000u3000第六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u3000u3000第七条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u3000u3000第八条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投档分数由高
天津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天津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确定的并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天津商业大学录取规则天津商业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艺术类考生为综合成绩)和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龋第七条学校录取时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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