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6 16:11:14 | 宏博教育网
北京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北京城市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城市学院的招生工作。第五条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城市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城市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录取第七条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第九条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原则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会考成绩高的学生。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理科我校设定为物理,文科设定为历史,各批次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按照A
北京城市学院院校简介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
北京城市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实行公有民办体制的新型高校,以务实、创新而著称,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建校以来,学校始终恪守为民办学的公益性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应用型、实用性为特色,以服务区域发展为目标,走“本科立校,依法治校,优质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道路;学校实施“适合教育、全人教育、有效教育、实用教育”的育人理念,全力创建高水平大学,全心造就高素质人才。
学校艰苦创业,不懈努力,设置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医药等学科门类百余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工2000余名,学校馆藏图书200余万册,实验实训室百余个,学生公寓等设施齐全,校园网络先进快捷。
学校拥有一支以专任教师为主、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以具有国内外名牌高校学术背景的博士和正、副教授为主体,以“双师型”人才为骨干,其中有数十名国家级、市级专家和教学名师、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另有一批来自世界各地的英、法、德、西、葡、日等语种的外教。兼任教师队伍多为来自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教师和行业、产业部门的工程师、企业家、技术专家。师资多样化的组合为教育教学带来了鲜明的特色和可靠的保障。
学校十分重视实用性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学校建立了社会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济、教育发展、3D打印技术等多个校级、市级研究院所和基地,在多个领域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教师论著和科研成果不断获得全国性和省市级奖项。学校面向社会开展社区教育与职业培训、管理咨询、技术转让和志愿服务,积极传播先进文化。
学校注重开阔师生的国际视野,先后同50多所境外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通过各类合作交流项目选派各专业师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并聘请合作院校教授来校讲学。学校自2013年起与世界50强名校英国华威大学联合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硕士教育项目。2015年学校在欧洲圣马力诺建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孔子学院。每年学校为来华留学生开设具有校本特色的全外文课程。宏博教育网
学校努力培养大批城镇化进程亟需的应用型优秀人才,并积极造就一批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文化、城市服务等领域的高水平精英人才。学校注重结合市场需要设置学科专业,注重学生实用能力培养,注重环境育人、以文化人。学校以教育的高质量赢得了毕业生就业的高质量,毕业生以“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著称于用人单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十多年保持在98%以上,在高校中名列前茅,并涌现出一大批行业骨干和社会新星。
今天的北京城市学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北城人正意气风发走向辉煌的未来!
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为录取名额的120%;个别科类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龋我校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第一、二志愿3分,第二、三志愿2分。对湖南省高考成绩高于二本最低控制线30分及以上的文理科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并允许在不跨科类的前提下,报到前可自由选择专业。第十八条报考我校英语
兰州城市学院录取规则兰州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五条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六条兰州城市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七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
香港城市大学录取规则香港城市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批次及规则第十二条获教育部批准,香港城市大学将在上述25个省市区透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第十三条香港城市大学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內,并会根据各省市区级高招办或考试院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调档。第十四条对高招办或考试院按规定为城大提调的考生档案,香港城市大学将按既定程序,根据成绩并按照学院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城大
北京农学院录取规则北京农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120%之间。第十四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
运城学院录取规则运城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我院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第十一条山西省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达线后,进档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山西省以外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达线后,根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达线
北京大学录取规则北京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 第八条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条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
北京印刷学院录取规则北京印刷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1.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龋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2.学校在提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
北京服装学院录取规则北京服装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00%—110%范围。第十七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在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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