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7 12:44:40 | 宏博教育网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章录取规则第十八条学校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办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第十九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第二十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龋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具体操作办法如下:每当省招办向我院投档一批考生,我院即从该批考生的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依次考察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一个专业未录满,则录取到该专业,否则考察考生填报的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该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则退档。第二十二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院校简介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是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1月,学院在教育部办学条件专项检查评估中获得好评;2007、2008年在湖南省独立学院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中名列前茅;2010年在全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专项检查中获省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同年,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2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学院现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近6000人。
二、组织管理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置了办公室、教务办、学工办、招生就业办、后勤办、团委等管理机构和文学与法学系、外语与商务贸易系、经济与管理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体育系等6个教学系,教学和管理机构较为健全。学院制订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体制完备,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良好。
三、办学理念
学院遵循“面向学生成才、面向社会需要、面向未来发展”的办学理念和“至真、至善、至美”的院训,依托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利用优质的办学资源,实施“基本素质+特长”的基本培养目标和“宽基础、重实践、育专长”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本科学历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一体化特色,培养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四、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506亩,校舍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6万平方米,运动场馆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有1万多平方米的图书馆、有标准化田径场、现代化体育训练馆、多功能演播厅、美术楼、音乐楼以及设备先进的实验室、语音室等。校区内基础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
五、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0人,其中教授41人,副教授131人,博士25人,硕士157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2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5 人。近三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率均在96.3%以上。在省教育厅组织的独立学院课堂教学专项检查中,我院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近五年来,我院教师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0余项。学院教师出版专著30余部,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200余篇。
六、办学成果
办学20年来,我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19000余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2012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位居湖南省独立学院之首。“十二五”期间,学院在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成绩斐然,多项教学科研课题获得省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立项资助。我院学生在国家级或省级各类学科专业知识竞赛或技能比赛中获奖80余项,其中国家二等奖3项、国家铜奖1项,省级一等奖23项、二等奖20项、团体一等奖2项、团体二等奖2项。
七、办学特色
学院坚持实践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构建了“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分为“通识教育”、“专业素质”和“实践创新”三大平台以及“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10个模块,设计了“2+N”的人才培养框架,充分发挥了独立学院办学机制灵活的优势。学院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重视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设立了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建设基金,强化网络课程建设,开设了“自主学习服务平台”。
八、发展目标宏博教育网
立足湖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形势与要求,全面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活力、办学影响力的有机统一,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独立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根据生源省考生志愿填报结构确定学校的投档比例: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不高于1:1.05,其他的志愿结构投档比例不高于1:1.2。第二十二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第二十三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
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龋第十五条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第十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龋第十八条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龋第十九条专
湖南工程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工程学院录取规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2.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3.按专业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龋4.相关科目要求:①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三专业,外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按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成
湖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湖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2013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录取规则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具体省份批次安排请考生关注各省招生计划公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①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②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③专业成绩合格; ④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
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湖南工商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龋第十三条调阅湖南省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10%,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不超过120%。第十四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五条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批次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的最低要求为BB,必测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为4C1
湖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湖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在各盛市、自治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盛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但须高于100%。第十六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
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为录取名额的120%;个别科类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龋我校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第一、二志愿3分,第二、三志愿2分。对湖南省高考成绩高于二本最低控制线30分及以上的文理科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并允许在不跨科类的前提下,报到前可自由选择专业。第十八条报考我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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