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0 20:40:03 | 宏博教育网
嘉兴大学(原名嘉兴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一)经济学专业在浙江省第一批次招生。(二)初等教育、商务英语、应用日语、学前教育、电脑艺术设计(视觉艺术方向和服装艺术方向)、会计(国际会计)、文秘(涉外秘书)和物流管理等八个专科专业的学生在平湖校区就读。(三)所有专业仅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五)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1、英语(含师范)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2、对外汉语和日语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3、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六)录取具体方式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龋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嘉兴大学院校简介
嘉兴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省属高等院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前身之一的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起源于1914年,此后百年间数易校址、几更校名,曾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被誉为中国有色行业经济管理人才的“摇篮”,于2000年与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嘉兴学院。其后,平湖师范学校、嘉兴卫生学校、浙江会计学校和嘉兴市粮食干部学校等四校相继并入嘉兴学院。2023年11月,教育部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
学校办学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地处东南沿海、长三角中心腹地,区位优势独特,经济发展活跃,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江南文化发祥地、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前沿阵地、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和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地,正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努力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作示范。宏博教育网
2004年3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校视察指导,并在同年8月学校办学90周年校庆之际发来贺信,要求“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有特色、善创新的综合性大学,培养出更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为学校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多年来,学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全面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学校建有梁林、平湖2个校区,占地面积1660余亩,建筑面积60.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238万余册,电子藏书249万余册。下设17个教学机构,有附属医院9所、附属幼儿园1所。现有59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3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16900余人,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生19600余人。学校为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建设单位、浙江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入选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连续多年在浙江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列同类院校前列。
坚持育引并举,着力构建一流高效师资队伍。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朱经武教授为学校名誉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陆军为学校校长。现有教职工172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8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730余人;有全职院士3人,柔性聘用院士11人,有国家级特聘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界人才入选者、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有省级重点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专家1人。
聚焦重点突破,着力构建一流学科专业布局。学校拥有省级一流学科7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在40余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已有18届联培研究生毕业。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通过国家专业认证(评估)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师范教育创新工程项目入选专业1个。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1个、省级实验教学平台13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2个。
强化立德树人,着力构建一流人才培养体系。学校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守牢红色根脉,建有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中心、红船精神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浙江省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基地,入选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校、浙江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浙江省高校文化校园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浙江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重点支持高校,红色文化育人成果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原创红色话剧《初心》多次被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报道。学校学子先后荣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质奖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连续三届“浙江骄傲”、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浙江省杰出志愿者、浙江省第一届感动校园人物等荣誉。学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园被评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学子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等多项奖项。
突出成果导向,着力构建一流科研创新高地。学校拥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等省部级以上平台16个。近五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10余项;承担省“鲲鹏行动”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1730余项,其中重大、重点横向科研项目15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70余项(含国家一级学会奖),其中主持获得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二等奖各1项。《嘉兴大学学报》为全国高校社科期刊优秀学报,“嘉兴名人与嘉兴文化”栏目入选教育部“名栏工程”。
广开合作渠道,着力构建一流开放办学格局。学校主动对接长三角地区产业、企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拥有中澳先进材料与制造研究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浙江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G60科创走廊产业与创新研究院、信息网络与智能研究院、嘉化能源未来技术学院、中国历代绘画大系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创新载体,被认定为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第一批合作院校,校企合作育人成果获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172个校企合作项目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多项成果入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典型案例,2018年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学校与美、英、澳、德、日、韩等27个国家(地区)的80余所单位开展本硕连读、双学位攻读、交换生培养等合作,入选“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项目”合作院校。
当前,学校正牢记习近平同志殷切嘱托,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秉承“方正为人
勤慎治学”校训,践行“求是求真求正”校风,守正创新、追求卓越,大力实施“1358”战略,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全力以赴建设有特色、善创新的一流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嘉兴大学(原名嘉兴学院)录取规则嘉兴大学(原名嘉兴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一)经济学专业在浙江省第一批次招生。(二)初等教育、商务英语、应用日语、学前教育、电脑艺术设计(视觉艺术方向和服装艺术方向)、会计(国际会计)、文秘(涉外秘书)和物流管理等八个专科专业的学生在平湖校区就读。(三)所有专业仅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3)男女比例: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5)无专业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6)录取具体方式:A、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按本批次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试成绩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程序,对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3、男女比例: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
嘉应学院录取规则嘉应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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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录取规则绍兴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提档,其它省(市、区)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提档。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对于院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的为“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即先根据专业志愿再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非第一志愿(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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