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5 11:24:57 | 宏博教育网
重庆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规则(一)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对非第一志愿且达到学校在当地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者,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学校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3、对填报学校志愿,符合国家及相关省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考生,学校择优录取。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数相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且相关专业录取未满额,向相关专业调剂录取;如有专业录取不满额,将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5、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遵循苏教考招[2009]5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执行。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1;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不含政策加分)后等级;考生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完成专业安排。(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1、音乐、美术、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当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2、广播电视新闻学、学前教育专业: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当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70% 宏博教育网
重庆文理学院院校简介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4.5万册(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亿元。学校现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8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近4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60余人;外籍教师(专家)20余人,外聘专家300余人;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3万余人;来自俄罗斯、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近100人;与市内外40余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研究生累计600余名。2021年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农业硕士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重庆英才•优秀科学家、重庆英才•名家名师、重庆英才•创新领军人才、重庆英才•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重庆市“百人计划”人选、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庆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重庆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重庆市高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专家等省(市)级人才75人;建有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重庆市创新团队(群体)9个、重庆市创新创业团队7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
学校现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66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10个学科门类,拥有市级重点学科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农林卓越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认证)专业1个,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6个,2个专业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项目,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个,市级特色专业10个,市级大数据智能类特色专业1个,市级教学团队8个,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18个,市级精品类课程29门,市级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77门。
学校围绕“建设应用型学科,开展应用型研究,培养应用型人才,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进行了一系列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在当代高校的构建与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高校三标一体教育质量模型的探索与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新时期我国学校德育工作的新走向”获教育部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二等奖,“以适合教育理念为引领的一流应用型人才培养“6个+”实践”获得重庆市教学成果特等奖,“师范新升本院校的转型发展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用技能型卓越园林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获得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卓越教师“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入选“全国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受到教育部点名表扬。累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项、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4项,市级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奖4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09项,市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50余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43项。
学校是全市6所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培育)之一,与重庆高新区、永川区、九龙坡区、荣昌区、璧山区、铜梁区、大足区,四川省内江市、宜宾市等建立了校地战略联盟,与百度、华为、腾讯、中软国际、东软国际等知名企业携手合作,着力共建中软智能工程学院、东软智能硬件学院、达瓦虚拟现实研究院等一批产业学院,共建20余个校企合作实验班。智能制造现代产业学院、光电材料与技术现代产业学院获批重庆市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含培育),人工智能学院获批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学校与阿里云、重庆京东方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交建集团、永川大数据产业园等300余家行业企业或园区签订合作协议,共建集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的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培养的学生基础扎实、技能过硬、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强,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肯定和欢迎。2012-2013年度,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4年获批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成为首批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16年,学校荣获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称号。2017年,学校获批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2018年,学校百川兴邦众创空间成功获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2021年,学校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2022年,学校男篮打入第24届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八强,创该赛事重庆市高校最好成绩。
学校紧密结合重庆市产业发展需求,聚焦新材料、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化工制药、现代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重点打造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创新靶向药物国际研究院、特色植物研究院、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究院等新型研究院所。目前,学校拥有“微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创新靶向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拥有特色植物产业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环境材料与修复技术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6个市级科研平台。近5年,学校科研项目持续增长,累计获得国家级项目80余项;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50项,获得省级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获得授权专利900余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数量大幅增加,高水平学术论文达到1800余篇,在国际顶级学术刊物《Nature》《Cell》发表重要研究成果,发表在《Critical Reviews in Food Science and Nutrition》的研究论文进入农业科学领域ESI全球1%行列。学校利用国家级众创空间及国家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PDE5抗抑制剂国际一类新药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美国FDA临床批文,并以3000万元成功转化;纳米银线系列专利、脱毒生姜连作技术、猕猴桃良种脱毒工厂育苗技术等一批新技术成果正在进行转化和推广应用;抗癌新药PZ-1片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类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主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重庆高教研究》和《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重庆高教研究》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20)、WAJCI世界学术期刊学术影响力指数统计源期刊、JST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来源期刊。2022年,学校材料科学(Materials Science)首次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俄罗斯、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30多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先后开展了师生交流、合作办学、合作科研、来华留学等项目。目前,重点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俄罗斯克麦罗沃州内库兹巴斯国立技术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托木斯克国立大学等高校开展“2+2”本科生和硕士联合培养项目,与意大利、马来西亚、泰国等高校举办各类合作交流项目。“中俄科教合作交流平台”获批重庆市国际化特色项目立项。近年来,学校每年有40余名学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资助。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重庆文理新药创新团队”凭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ED和肺动脉高压一类新药开发”项目代表重庆夺得了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行业总决赛第一名;新型环保材料创新团队获得2015年度全国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称号。2016年,大尺寸柔性触控项目荣获首届全国智能制造(中国制造2025)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第一名;柔性触控团队、3D喷墨印刷电子团队分别获得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电子信息行业全国总决赛、先进制造行业全国总决赛第三名。2017年,柔性触摸显示项目荣获首届中国意大利创新创业大赛第二名。2018年,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生态圈为重庆市首批6所环高校创新生态圈之一。2021年,获得全国首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2021-2022年,连续2年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2022年,学校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
学校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首批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重庆市第一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校、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状、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全方位改革、多角度创新、超常规发展的模式被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等媒体誉为“文理现象”,《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了我校转型发展成绩。
历经40余年的不懈追求和跨越发展,年轻而蓬勃发展的重庆文理学院正秉承“进德修业、博文达理”的校训,大力实施“创新开放、顶天立地”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应用型深度转型发展,努力创建区域性、国际化、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红河校区: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星湖校区:重庆市永川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邮编:402160
电话:023-49891910
传真:023-49891917
网址:www.cqwu.edu.cn
重庆三峡学院录取规则重庆三峡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娶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龋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
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龋第十五条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第十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龋第十八条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龋第十九条专
绍兴文理学院录取规则绍兴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提档,其它省(市、区)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提档。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对于院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的为“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即先根据专业志愿再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非第一志愿(实
湖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湖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
四川文理学院录取规则四川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缺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全程公开、信息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二)录取档案按1:1.2的比例投放(四川省内艺术本科专业按1:1.4投档),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三)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优先
宝鸡文理学院录取规则宝鸡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第八条宝鸡文理学院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龋在专业分配上
西安文理学院录取规则西安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u3000u3000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正录取。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
重庆交通大学录取规则重庆交通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五条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六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实施“平行志愿”设置的,按相关省(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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